皖公运综函〔2008〕14号
关于做好奥运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运管处:
按照交通部关于组建跨省市奥运交通应急保障车队的工作动员和部署,部确定从我省调集30辆符合条件的大客车和36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参加北京奥运会应急保障车队,奥运期间在京与其他省份的车辆共同承担集中在各高校的各类赛会47900名奥运志愿者的通勤运输任务。为做好奥运会应急保障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市运管处要尽快按照省局3月12日处长例会上的要求,落实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在营客车核定工作,于4月10日前向省局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对已确定新增国Ⅲ排放标准车辆的运输企业,要督促其在5月15日前购置入户,及时按《奥运应急运力情况统计表》要求填报我局,同时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件,以便省局及时汇总上报。
二、根据省局办公会决定,鼓励旅游客运企业新增、更新国Ⅲ排放标准客车。在5月15日前,凡新增、更新国Ⅲ排放标准客车的旅游客运企业,各级运管机构要简化手续、优先办理,为车辆入户提供一切方便,并按上一条有关要求及时报省局。对于确定赴京支援的奥运应急保障车辆,省交通主管部门将考虑减免其在京期间客运附加费和养路费,同时免收其在进京及返回途中的公路通行费。
三、我省组建的奥运应急保障车队,将由省局领导带队,同时配备2-3名管理人员和1-2名维修工人,负责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及车辆的检查维护工作。
四、车辆、人员条件:
(一)车辆条件
1、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尾气排放达国Ⅲ标准的中级以上大型客车;
2、具有道路客运经营资格,营运证件齐全;
3、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设备齐全,空调系统状况及密闭性好。
(二)驾驶人员条件
1、具有A1准驾资格且五年以上,驾驶技能熟练;
2、具有安全意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3、熟悉道路客运业务,已取得营运客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从事营运大客车驾驶三年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职业道德良好。
请各市运管处认真落实。《奥运应急运力情况统计表》和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及时报省局(运政综合处)。传真:0551-2865526;电子邮箱:ahygyz@163.com。
2008年03月28日